9CaKrnKaVwI biz.huanqiu.comarticle刑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高峰论坛在沈阳隆重召开/e3pmh1rv3/e3pn61ned为进一步提高律师在跨学科案件中的业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7月28日,由辽宁省法学会、沈阳市律师协会、大成刑事专门委员会主办,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承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海地产(沈阳)有限公司协办的“刑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高峰论坛暨大成刑辩专业化宣讲团”在沈阳绿城喜来登酒店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司法系统的优秀代表,以及奋斗在法律实务一线的律师们共计50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就刑民行交叉案件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论坛共分两个部分,分别是主题宣讲环节和互动环节。多位嘉宾从不同的方面对刑民交叉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发言,分享了自己的学术见解。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孙长江,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人大代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薇,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辽宁省人大代表;刘明,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政协委员、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佩正,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原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沈阳市律师协会高级顾问。会议伊始,由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大学学报主编、法学博士邢志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主任赵运恒进行致辞。做主题演讲的嘉宾有:翟建,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顾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以《社会危害性:刑民交叉案件的纽结》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介绍了作为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的纽结——社会危害性的定义、重要意义以及实务中应如何利用社会危害性来分辨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杨猇,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以《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研究》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以其多年的实务工作经验为基础,讲解了公安机关办 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出现刑民交叉的情况是如何立案,侦查的,并深入讲解了侦查此类案件的重点及方向。宋泽厚,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带来了《合同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的主题演讲,着重的讲解了何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某一目的属于非法占有,以及认定了非法占有目的与构成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关系。李晓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法学博士,以《刑民交叉案件的冲突及解决途径》为主题进行了演讲,讲解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冲突焦点主要有哪些,并依据其多年的判案经验,分享了面对这类案件时,应该如何解决,以及解决该类案件时的注意事项。娄秋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证券期货犯罪的刑行交叉问题》为主题进行了演讲,讲解了在证券期货犯罪中,可能会出现的刑民交叉案件的类型,并分享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心得体会。于耀武,北京大成(吉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带了《解决刑民并行冲突的有效途径》的主题演讲,分享了其作为律师在处理刑民并行这类案件时,解决各类冲突的有效方案。苗有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以《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问题》为主题进行了演讲,细致的分析了刑事诈骗和民事诈骗的不同之处,将自己多年工作总结的经验毫无保留的分享给大家,将活动的气氛推向了高潮。马俊,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带来了《刑民交叉案件的业务创新》的主题演讲,提出了刑民交叉的案件出现,在业务上是具有创新性的。并分享了作为律师应如何应对,如何利用好其业务上的创新性。赵丙贵,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进行了以《经济欺诈行为的刑法评价问题探讨》为主题的演讲,他以刑法为基础对经济诈骗行为的性质、危害性进行了评价。张薇,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辽宁省人大代表,以《刑民交叉案件中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为主题进行了演讲,讲解了处理民刑交叉案件使用先刑后民原则的原因、意义、方式和对实务工作的帮助。孟昭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原教授、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皇姑民天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以《合同诈骗罪应该走出的几个误区》为主题进行了演讲,总结了自己多年的经验,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处理合同诈骗罪相关问题时容易陷入的几个误区,以及如何有效的避免。韩友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以《经济犯罪中的行政违法前置与民事追债》为主题进行了演讲,将经济犯罪与行政违法,经济犯罪与民事债权的追偿相结合,分析了他们之间的联系,以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先后顺序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共鸣。互动环节:姜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庭长,赵文安,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城,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朗,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春微,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庆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与了互动环节。就刑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各抒己见,信息量巨大,气氛十分融洽,将活动氛围再一次推向了高潮。据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多样化,刑事犯罪与民事违约侵权、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的区分与交叉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刑事犯罪和民事违约侵权、行政违法的交叉问题,历来属于刑事辩护中的高精尖业务。解决刑民行交叉类案件,对于办案律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既要精通刑事业务,又要熟知民商事实践;既要有理论的高度和深度,又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需要通过高质量的专业训练、海量案例的分析共享、刑辩律师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刑辩业务水平。此次论坛围绕刑民行交叉案件法律适用这一主题,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厘清刑民行交叉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收到了与会律师的高度评价。1533015480000责编:郑媛媛cnhan.com153301548000011[]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在跨学科案件中的业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7月28日,由辽宁省法学会、沈阳市律师协会、大成刑事专门委员会主办,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承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中海地产(沈阳)有限公司协办的“刑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高峰论坛暨大成刑辩专业化宣讲团”在沈阳绿城喜来登酒店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司法系统的优秀代表,以及奋斗在法律实务一线的律师们共计50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就刑民行交叉案件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论坛共分两个部分,分别是主题宣讲环节和互动环节。多位嘉宾从不同的方面对刑民交叉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发言,分享了自己的学术见解。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孙长江,沈阳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人大代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薇,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辽宁省人大代表;刘明,沈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政协委员、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佩正,沈阳铁路运输法院原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沈阳市律师协会高级顾问。会议伊始,由辽宁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院国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大学学报主编、法学博士邢志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委会主任赵运恒进行致辞。做主题演讲的嘉宾有:翟建,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顾问、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以《社会危害性:刑民交叉案件的纽结》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介绍了作为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交叉的纽结——社会危害性的定义、重要意义以及实务中应如何利用社会危害性来分辨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杨猇,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以《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刑民交叉问题研究》为主题进行了演讲,以其多年的实务工作经验为基础,讲解了公安机关办 理经济犯罪案件时,出现刑民交叉的情况是如何立案,侦查的,并深入讲解了侦查此类案件的重点及方向。宋泽厚,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带来了《合同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的主题演讲,着重的讲解了何为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某一目的属于非法占有,以及认定了非法占有目的与构成合同诈骗罪之间的关系。李晓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法学博士,以《刑民交叉案件的冲突及解决途径》为主题进行了演讲,讲解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冲突焦点主要有哪些,并依据其多年的判案经验,分享了面对这类案件时,应该如何解决,以及解决该类案件时的注意事项。娄秋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证券期货犯罪的刑行交叉问题》为主题进行了演讲,讲解了在证券期货犯罪中,可能会出现的刑民交叉案件的类型,并分享了处理此类案件的心得体会。于耀武,北京大成(吉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带了《解决刑民并行冲突的有效途径》的主题演讲,分享了其作为律师在处理刑民并行这类案件时,解决各类冲突的有效方案。苗有水,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法学博士,以《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问题》为主题进行了演讲,细致的分析了刑事诈骗和民事诈骗的不同之处,将自己多年工作总结的经验毫无保留的分享给大家,将活动的气氛推向了高潮。马俊,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带来了《刑民交叉案件的业务创新》的主题演讲,提出了刑民交叉的案件出现,在业务上是具有创新性的。并分享了作为律师应如何应对,如何利用好其业务上的创新性。赵丙贵,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进行了以《经济欺诈行为的刑法评价问题探讨》为主题的演讲,他以刑法为基础对经济诈骗行为的性质、危害性进行了评价。张薇,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辽宁省人大代表,以《刑民交叉案件中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为主题进行了演讲,讲解了处理民刑交叉案件使用先刑后民原则的原因、意义、方式和对实务工作的帮助。孟昭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原教授、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阳市皇姑民天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以《合同诈骗罪应该走出的几个误区》为主题进行了演讲,总结了自己多年的经验,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处理合同诈骗罪相关问题时容易陷入的几个误区,以及如何有效的避免。韩友谊,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以《经济犯罪中的行政违法前置与民事追债》为主题进行了演讲,将经济犯罪与行政违法,经济犯罪与民事债权的追偿相结合,分析了他们之间的联系,以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先后顺序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共鸣。互动环节:姜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庭长,赵文安,沈阳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城,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朗,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春微,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庆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与了互动环节。就刑民行交叉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各抒己见,信息量巨大,气氛十分融洽,将活动氛围再一次推向了高潮。据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多样化,刑事犯罪与民事违约侵权、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的区分与交叉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刑事犯罪和民事违约侵权、行政违法的交叉问题,历来属于刑事辩护中的高精尖业务。解决刑民行交叉类案件,对于办案律师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既要精通刑事业务,又要熟知民商事实践;既要有理论的高度和深度,又要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需要通过高质量的专业训练、海量案例的分析共享、刑辩律师之间的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刑辩业务水平。此次论坛围绕刑民行交叉案件法律适用这一主题,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厘清刑民行交叉案件中的争议焦点,收到了与会律师的高度评价。